外配处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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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配处方从“商品名”流转升级为“通用名”,3月1日深圳已率先执行!
“医院外配处方上的药名和药店的药是一样的,为什么买不了?”“为什么社康开不了外配处方,非要去医院?”3月1日,深圳市医保局推出“双通道”药品管理新规,在全省率先将外配处方从“商品名”流转升级为“通用名”流转,并上线社康外配处方流转服务,这些曾经困扰广大群众的难题正在得到解决。
2025-03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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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管外配处方,“指定药店”购药整治来了
日前,四川省卫健委发布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疗机构院外调配处方管理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《通知》强调,医师不得要求患者持外配处方到指定药品零售企业购药,不得在外配处方上书写或标识与诊断治疗无关的信息,除特殊情形外,处方上不得出现商品名。
2024-01-24